危險廢物監管與利用處置是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凈土保衛戰的重要內容。《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提出了“各省(區、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基本匹配,全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要總體平衡,布局趨于合理”的總體要求。
目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方面尚存在資源化利用能力過剩、無害化處置能力“緊俏”現象。以天津市為例,多家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企業“吃不飽”、開工率不足,區域內無害化處置能力存在缺口,需要依賴跨市轉移處置。筆者認為,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還需進一步做好供給側結構調整工作。
細化統籌規劃引導。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引導、規范和監管功能。摸清危廢利用處置設施運行情況,根據現有利用處置能力及時規劃后續利用處置設施整合、建設方案,適時公布危險廢物利用行業建設項目投資引導性公告,強化危廢廢物利用處置能力供給側結構調整指導。
強化多層次布局。全面推進區域內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共建共享,促進落實協同處置。鼓勵大型企業集團跨區域統籌布局,集團內部積極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不斷推廣“點對點”定向利用。創新危險廢物協同處置企業政策和技術扶持措施,降低協同處置費用,激發相應工業爐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積極性。
深化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從“雙碳”角度謀劃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工作,以貫徹《危險廢物重大工程建設總體實施方案(2023—2025年)》為契機,依托國家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技術中心和區域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技術中心,加速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在提升資源化利用率的同時,減少填埋處置量。
來源:中國環境報